H记者 施妍
本报讯 袋装水泥想必很多人都不陌生,可你知道吗,袋装水泥可不是想用就能随便用的。因为违法使用袋装水泥,南浔区菱湖镇一工地收到了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
“前不久,我们菱湖中队的执法队员巡查至赵家湾工地时,发现当事人在工地现场使用袋装水泥,现场灰尘漫天。”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已构成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的违法行为。
经过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总共在建筑工地现场使用了3吨袋装水泥,依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袋装水泥是指用纸袋包装进行出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无论是在其生产、流通还是使用过程中,袋装水泥都会产生大量危害人体健康的粉尘。同时,袋装水泥在包装、运输、使用过程中的装卸、存储,也会产生粉尘,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们的健康,特别是在建筑工程现场搅拌袋装水泥,不仅造成粉尘污染,而且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和人们正常生活。”综合执法部门提醒市民,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作业条件、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要限制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选择从生产、运输、存储到使用过程都是在密闭的专用器具中机械化作业的散装水泥,在降低水泥损耗的同时,有效减少粉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