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记者 施妍
本报讯 吴兴区飞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近日通过电子传送的方式,成功送达一起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也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吴兴区首份以乡镇(街道)名义使用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收到《决定书》后,当事人王女士表示,很方便。
原来,王女士此前因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被飞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查处。经执法队员询问,王女士表示,她愿意通过电子方式接收相关法律文书,并签署了《送达方式及地址确认书》。
经过行政执法案件审核流程,王女士不仅很快收到了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通过附带的“浙江政府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二维码现场缴纳罚款。“手机上就可以操作,不用来回跑,节省了不少时间。”当事人王女士表示。
记者从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为了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该局开启了法律文书电子送达模式。
“原先当事人做笔录要跑一趟,拿告知书要跑一趟,等决定书出来又要跑一次,电子送达方式,至少能让当事人少跑两三次,对当事人来说,省了很多时间,方便快捷,而且疫情防控期间,还能降低防疫风险。”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接下来,执法队将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深入推广电子送达模式,用数字赋能,让当事人感受到行政执法的速度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