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记者 邱瑭
刚入职还没来得及签合同就受伤了,这时该怎么办?近日,初入职场的小李就遇到了这么件事,为此,他向本报96345值班律师打来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小李刚入职一家公司还不到一个月,目前还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不幸在工作中摔伤,造成右脚脚踝粉碎性骨折,但是老板没有给医药费,现在该如何处理呢?
值班律师表示,即使员工刚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因工作原因受伤,依然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就成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从小李的情况来说,他受伤后老板没有垫付医药费,如果也没有为他申报工伤,那么小李本人或其亲属可以从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虽然目前小李还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认定工伤并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此时,小李只要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入职登记表、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证等,即使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单位也应当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
现在小李需要做的是保存好上述证据材料,以及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票据,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申报工伤,如果单位没有申报的,小李则需要尽快申报,等工伤认定下来后,即可申请工伤待遇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