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范家政服务活动、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国家禁止“大数据杀熟”……7月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看看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浙江构建“请得到、用得起、放心用”的家政服务市场
省商务厅印发的《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省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全省统一的“浙里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浙里家政”应当建立对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评价包括选项打分、个性化评论和根据评价规则确定的综合评价等级等。
浙江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困难老年人补贴分为三项,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为低保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各地可扩大范围,补贴对象及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浙江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
《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保护传承红色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红色资源的义务,不得实施污损、侵占、破坏或者歪曲、丑化、亵渎、否定红色资源的行为。对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褒扬激励。
浙江规范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浙江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自2024年7月15日起施行。
《规定》通过依法压缩各环节办案时限和简化办案环节,明确“独任审理”“先行比对”“径行裁决”等程序优化执法机关的办案流程,降低专利权人的维权成本。根据《规定》,同时符合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涉案专利权稳定等条件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禁止“大数据杀熟”、规范“自动续费”,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停止收取预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补充了经营者关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规定;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
据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