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记者 邱瑭
“我是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在一家公司打工,我们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现在工作中受伤算工伤吗?该怎么赔偿?”近日,市民小周向96345值班律师咨询相关问题。
值班律师表示,假期打工的在校学生与用工单位之间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畴,因此学生打工期间受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得到赔偿。由于学生打工期间是提供劳务一方,雇佣单位是接受劳务一方,双方实际上形成了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到损害,接受劳务一方和劳务人员应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雇佣单位有责任向劳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安排劳务人员从事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劳务工作。对于像小周这样的在校学生,雇佣单位应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和尽到更大的安全注意义务。
因此,小周在打工期间遭受人身损害,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因“兼职工”为在校学生,无固定工作和收入,故其误工费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支持及支持多少。
在此也提醒大家,学生兼职要牢记“一要求、二保留、三维权”,即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保留好相关证据,工作期间如遇问题要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在使用兼职人员时,双方最好签订书面协议。若为劳务关系,则建议为兼职人员购买意外险等商业保险;若为劳动合同,则应为兼职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以降低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