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丰予
本报讯 德清县公安局下渚湖派出所近日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
“钱一直在我的员工宿舍,但是突然就不见了,这件事只有我和小朱知道,一定是他偷的!”9月中旬,郭某来到下渚湖派出所报案,称被朋友“小朱”盗窃了1500元。
接到报案后,下渚湖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此时小朱已离开德清回到河南老家。为了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下渚湖派出所与其学校老师联系,希望小朱到下渚湖派出所协助调查。
9月下旬,小朱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下渚湖派出所说明情况,但是其说法和郭某的完全不一样。经过警方进一步核实,并没有发现小朱有盗窃行为,而是双方存在借款关系。原来,今年6月,郭某和小朱一同在该县一酒店实习,期间小朱因生活费紧张,陆续向郭某借钱约1500元左右。后小朱回家上学,因学校军训原因而导致其手机无法接通,郭某担心这1500元再也无法索要回来。为追回债务,郭某选择谎报警情。
了解事情经过后,小朱父亲向郭某核实欠款金额,并迅速付清欠款。在事实面前,郭某终于承认其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并到下渚湖派出所投案自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郭某被德清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日、罚款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