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三省
本报讯 吴兴法院日前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红红(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红红和洋洋(化名)原本是贴心姐妹,因为都结识了条件很好的男朋友,2人消费水平逐渐提高。可随着红红与男友分手,她对已经结婚的闺蜜洋洋产生了嫉妒之情。一次,两人相约去做美容,红红看到洋洋放在一边的钻戒动起了歪心思,悄悄藏起钻戒。之后,洋洋发现钻戒不翼而飞,在询问无果后选择报警。而红红害怕事情败露,乘人不注意把钻戒丢进二楼下水道。
正当公安机关努力寻找钻戒时,内心忐忑的红红想去打听案件进展,由于神色慌张,被公安机关识破。后经红红提供线索,钻戒完璧归赵,洋洋为红红出具谅解书。但因本案被盗钻戒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8万余元,红红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