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三省
本报讯 “你的房产已被线上查封,再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我们将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拍卖。”“你去查封,你去拍卖啊,反正我没钱给。”这是几个月前,被执行人卞某接到执行干警电话时嚣张的回话。可如今,当封条实实在在贴到他价值100万元的新房上时,卞某瞬间变脸,立马履行赔偿责任。
据了解,1992年出生的卞某是安徽巢湖人,现在南浔区打工。2019年1月22日晚8时多,吃完单位组织的年夜饭后,卞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回宿舍,途中与王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并逃逸。事故造成两车车损和王某受伤,交警部门经调查认定卞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同年5月,被告人卞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南浔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害人王某住院治疗2个多月,且因此次车祸导致脑损伤,伤后出现不能工作、记忆及智能减退、意志活动减退、情绪激动等智能损害症状。经司法鉴定,王某因事故造成的脑外伤导致器质性智能损害(轻度)为伤残八级。但卞某仅赔偿其医疗费4.8万余元。2021年2月,王某将卞某及其涉案车辆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车祸造成的一系列损失。后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12万元,卞某赔偿22万元,并约定到2022年2月前分5期付清。原以为到此也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但卞某并未像承诺的那样分期支付赔偿金,而是偷偷躲回了老家。
今年7月15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卞某,但卞某不是打马虎眼就是玩失踪,以自己没钱为由拒绝赔偿。执行干警通过多方查询,发现他名下新买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辆小轿车。于是,第一时间对房子进行查封,督促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否则被查封的房产将进入拍卖程序。但卞某以为房子和人都在外省,法院拿他没有办法,就叫嚣“不会付一分钱”。
9月15日,执行干警驱车5个小时赶到安徽省巢湖市,对卞某新买的房产进行现场查封。据了解,该房产是卞某2019年购入,目前正值交房阶段。当天晚上6时,接到物业和邻居电话的卞某赶到新房门口看到封条后傻眼了,没想到法院“动真格”了。于是,他立马联系申请执行人的律师,表示马上会给钱。隔天就支付第一笔12万元,并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后面分期的几笔赔偿金,也会尽快付清。截至目前,卞某已支付完全部赔偿款,又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