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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

  记者  宁杰

  本报讯  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根据“因城施策”要求,我市立足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近日对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通过适度放宽购房限制、降低预售门槛、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等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满足购房者刚需和改善的合理住房需求,我市在放宽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购房要求,不再有连续缴纳社保时限的同时,对住房品质作出明确要求,即今年4月1日后出让的住宅项目,须按照我市前期颁布出台的《湖州市提升住宅建筑品质设计规定》,执行连廊入户、车位尺寸、住宅层高、公共部位装修、隔音降噪等方面具体规定。

  同时,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首套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和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并增加了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可贷额度、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等政策。

  为降低房地产企业建设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本轮调整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方面明确,对中心城市范围内分期申请预售的住宅项目,单次申领预售建筑面积从不少于3万平方米调整为不少于2万平方米(尾期除外),并调整“申领预售批次不超过4次”的申领限制。

  (下转A02版)   (上接第1版)

  在加快住宅项目建设方面,要求全市出地主体把握好出让节奏,成熟一宗供应一宗。对每一宗地进行分析研判,“一地一策”提出出让方案,实现住宅用地精准调控。同时降低土地出让起始价和地价上限,增加项目利润空间,提高项目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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