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翔
本报讯 “喝多了不难受,喝多了也不耽误事。”近日,在某平台直播间内,一名主播正推销一款黑金姜黄丸,宣称该商品为“保健食品”,并具有“快速醒酒,养护健康”的功效。这一描述被网络巡查中的市场监管人员发现,立即采取视频固证并开展核查。经查,当事人以普通食品宣称保健食品并宣传具有保健功效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市市场监管局介绍,近年来,网络直播营销发展迅猛,但直播中虚假宣传、广告违法、套路促销等问题层出不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制约行业健康发展。为了给直播带货树立规矩意识,今年4月底,我市启动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21件,结案罚没款111.87万元。
针对直播营销违法行为“野蛮生长”的趋势,我市按照边治边建原则,出台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负面清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常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指引清单》,通过“柔性指引”规范直播行为。吴兴、南浔等地还结合实际,对当地特色产业发布了《童装行业网络直播营销负面清单》《南浔区地板类网络直播营销负面清单》《南浔区湖笔行业网络直播营销负面清单》。
另一方面,深入调查摸底,强化行政指导和宣传引导,发布《湖州市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提醒警示函》,并与从业者签订了《网络直播营销约谈书》《网络直播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承诺书》,推动行业自律,累计开展行政指导约谈会15场次,约谈直播营销主体760家次,推动62个直播间承诺、亮诺和践诺,行政约谈覆盖率100%。
面对高压之下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则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典型违规违法案件。通过“网络直播带货食品”专项抽检,共抽检抖音、微信直播、淘宝直播、快手、拼多多等平台食品42批次,通过专项质量抽检、定向风险监测、投诉举报分析等途径,排查梳理违法线索。湖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直播营销中宣传“路上10台车就有3台是某品牌车”,并设置“特价车”,经查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价格,被罚款75000元。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强化监测抽查,借助各部门力量、行业组织以及社会监督等,推进执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