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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记者  邱瑭 

  本报讯  “出入口明明有停车场道闸,怎么还贴我罚单?”近日,吴兴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在“检察+矛调”大数据集成平台上获取了杨先生的举报线索。

  事情发生在今年8月。当时,杨先生准备驾车离开某小区时发现,他在小区东门内随意停放的汽车被贴上了罚单。望着不远处的停车场道闸,杨先生心中疑惑:“小区内的停车场也贴单?”杨先生立即拨打了罚单上的电话,却被告知,他的车是停在了人行道上才被罚的。

  停车场怎么又变成人行道了呢?经过进一步沟通,杨先生了解到,原来小区东门路段的道闸由小区物业自行安装,所谓的“停车场”实际上是人行道,所以没把车停在车位内的杨先生违停了。知晓了原因的杨先生更加愤愤不平,认为执法局处罚不当,于是拨打12345热线并通过区社会治理中心进行了多次投诉。

  “一张罚单,事情虽小,但却是一件民生大事。”杨先生的举报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检察官认为首先要确认关于“违停”的判定:“该路段是否为人行道?”“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路段是否有执法权?”对此,通过对相关证据的分析研判,吴兴区检察院初步认定:小区东门路段虽然属于小区规划红线内,但仍属开放区域,供行人通行使用,应当认定为城市人行道,且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路段具有行政处罚权,于该路段设立的道闸系物业自行安装,设立至今未曾收费,外来车辆可随意停放,具有误导外来车辆造成其违停的可能。

  既然如此,处罚是没问题的,但杨先生也的确受了委屈。日前,为回应群众诉求,助推社会治理,吴兴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化解行政争议。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本案案情,并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物业拆除道闸,消除公众停车误导;拟向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改进提升执法水平;要求行政机关与物业各司其职,妥善解决停车难、乱停车等民生问题。

  最终,听证员就相关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了解并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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