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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和孚镇——

未批先用,废弃建筑物“带病上岗”

  记者  党勤 

  本报讯  近日,《看见》栏目记者在途经南浔区和孚镇环河路时发现这里有一处废弃的建筑物,面积在3亩左右。记者看到,该废弃建筑物只残存东南、东北两侧墙体,围墙内外都堆着垃圾(见图)。

  为什么路边会有个垃圾堆?对此,南浔区和孚镇漾东村村干部杨旭东告诉记者,这幢废弃建筑物以前是施工单位的仓库,后来施工单位撤走,围墙却并未拆除,时间长了,就有人进去倒垃圾。

  南浔区和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邱建荣向记者解释道,这块土地在“三调”的时候是建设用地,镇里打算规划成垃圾集中安置点,因为确实需要,所以还没等审批手续完成,就已经开始使用了。

  记者采访得知,和孚镇辖区内目前仅当地卫生院附近有一个垃圾集中安置点,体量无法满足需要,所以当地就有了关于这块地的使用计划。

  那么审批环节进展到哪一步了呢?记者带着问题采访了南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和孚中队中队长王凯,他告诉记者:“因为这里存在连续弯道,作为垃圾集中安置点存在安全隐患。”去年下半年,交警部门已经告知当地,这里不能作为垃圾集中安置点,建议另外选址。

  邱建荣也坦陈,管理工作确实有疏忽,不够细致。他们也找到了新的垃圾集中安置点,已经在推进当中。既然已经明确知道这里不能成为垃圾集中安置点,那就应该马上清理干净,以免产生安全事故,而不是放任不管。

  《看见》有感

  想方设法解决辖区内垃圾堆放难题,初衷当然很好,但是从现状来看,好事儿并没有办好。推进工作需要“瞻前”更需要“顾后”,该办的手续一样也不能少,别因为哪个环节没做到位而背离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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