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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深夜“拉车门”盗窃 民警追回4万元手表

  记者  周志斌 

  本报讯  “谢谢你们,帮我找回了被盗财物……”3月27日,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凤凰派出所破获一起深夜“拉车门”盗窃案并追回财物返还报警人,事后,报警人还将一面印有“人民公仆,破案神速”的锦旗,赠送办案民警以表感谢。

  事情要从3月5日凌晨3时说起,凤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停放在某棋牌室门口车位上的车遭遇盗窃,车内有一只价值4万余元的手表被偷。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因案发现场为公共区域,来往人员较多,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地的公共视频,并在周边进行走访,对相关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后,最终锁定嫌疑人为13岁的卢某某等3人,他们于3月5日凌晨在案发现场进行盗窃,作案后骑着两辆红色共享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

  其后,办案民警根据侦查以及前期搜集的线索,开始了持续不断的跟踪,最终发现嫌疑人卢某某在余姚市某街道一处出租房附近出入,遂组织精干警力前往守候伏击,于3月23日下午将嫌疑人卢某某成功抓获归案,并在嫌疑人卢某某住宅房间内缴获被盗手表一只。

  经审讯,嫌疑人卢某某对于凌晨“拉车门”并盗窃车内一只手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凤凰派出所将打击和教育同步进行,一方面对未成年嫌疑人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对家长进行相关法律宣传,防止未成年人再次进行违法犯罪。

  民警提醒:

  “拉车门”盗窃时有发生,请广大居民不要把财物留在车内,尤其不要将现金、首饰和手表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显眼位置,以免招来窃贼;不要贪图方便而将车辆停在没有专人看管的居民小区或偏僻的路边,尽量停放在有监控、光线好的地方或者是有人看管的停车场;一定要养成离车随手锁门并再次确认的习惯,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等高科技手段作案,也防止自己粗心造成车门未上锁、车窗未关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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