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邱瑭
本报讯 8月1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杂志社联合主办,安吉县检察院承办的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研讨会在安吉举办。记者从会上获悉,安吉县检察院课题组撰写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整体评价研究》一文在此次征文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我们检察机关一方面要加大力度打击破坏林木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更要发挥生态修复在生态环境诉源治理中的引擎作用”。安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旭作为课题组负责人介绍。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实践中,安吉县检察院以生态检察一体化履职为依托,建立“一三五七”生态检察工作体系,组建“森林检察官+特约学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四大检察”案件,将检察监督触角延伸至“山水林田湖草大气”全要素、各环节。
不仅如此,该院聚力“恢复性”司法实践,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资金管理制度和“检察+碳汇”机制,综合运用“补植复绿”“义务巡逻”“碳汇赔偿”等多元化方式,最大程度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创新打造“乡村微检察”基层治理范式,依托天荒坪(余村)检察室、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委员工作室等载体,延伸检察履职触角,融合“代表委员+检察官+‘益心为公’志愿者”三支队伍,推动形成“检察引导+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共建共享格局,以“叠加式监督”实现协同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