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黎新
本报讯 上月13日,长兴县太湖街道太湖大道与长兴大道路口,一辆重型货车右转弯时,与同向直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电动自行车乘员二人受伤。事故中,交警认定货车驾驶员负事故全责。
经医院诊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多发性骨盆骨折、左髂动脉损伤、感染性休克等伤势,治疗费用高达15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在“警医保”合作平台机制的运行下,根据肇事者责任比例,保险公司累计垫付13万余元。伤者家属激动地说:“这个平台在我们最难的时候帮了我们,医疗钱没几天就到账了!”
每起伤人交通事故都事关伤者切身利益,如何让伤者得到快速救治、化解费用筹措中的矛盾纠纷,成为了公安交管部门急需攻克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今年1月,长兴县公安局与卫健、金融监管、大数据、保险行业、医疗机构及传媒集团等单位合作,搭建“警医保”合作平台。据统计,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帮助群众解决医疗费用筹措等困难117件,垫付资金105余万元,惠及200多个家庭。
“‘警医保’合作平台的建立,推动机动车保险理赔由‘事后赔付’转向‘事前垫付’,解决群众在交通事故中的急难愁盼问题。”长兴县公安局介绍,在该平台中,可先由医院上传伤者阶段性治疗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进行项目发起,公安交警上传事故责任认定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保险行业在自身承担80%阈值的基础上,根据阶段性产生的医疗费和事故责任计算支付费用,上报审批通过后,向医院垫付。在完成医疗费用阶段性垫付和伤势治疗完毕后,再进行费用最终结算。
为了让“警医保”合作平台快速高效运转,长兴县搭建了一套组织架构。该架构由公安、卫健、金融监管、财政、社保等单位组成,各单位围绕各自分工开展工作。其中,公安、卫健、金融监管根据自身职责对事故认定、规范治疗、保险垫付进行监管。同时,制定《长兴县警医保合作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发起、审核、垫付、监管等多方面工作制度,确保医疗费用在15天内完成垫付。
“‘警医保’合作平台是对传统交通事故处理模式的一次重大革新,随着该模式的不断完善和普及,将会有更多的交通事故伤员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医治。”长兴县公安局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惠及更多群众,守护事故中伤者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