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艳琦
本报讯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莫干山执法中队日前快速查处一起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案件,以严格执法行动守护城市绿化环境。
当天,莫干山执法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华盛达山庄某幢房屋周围树木遭人砍伐,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调查。经查,嫌疑人沈某某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房屋周围14棵树木。沈某某解释称,砍伐是因树木遮光影响生活,加之房屋装修工期紧张,一时疏忽了依法办理砍伐手续的关键环节。
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构成擅自砍伐城市树木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其作出处以被砍伐树木价值2倍罚款的决定。认识到自身错误后,沈某某诚恳接受处罚,并积极进行树木补种。
相关部门提醒,不少市民认为家门口树木可随意管理,实则无论是小区、学校附属绿地,还是城市公共绿地等,都属于城市绿化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在房屋装修、园林改造等涉及绿化树木砍伐或迁移的活动中,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即便树木存在遮光、受损等情况,也应及时向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寻求合法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