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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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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记者 徐虹

  本报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昨起,我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据介绍,本次政策调整涉及公积金单笔贷款额度及累计贷款额度、公积金再次贷款时间间隔要求等方面。“这次政策调整对缴存职工来说,最为明显的就是贷款额度的提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缴存职工家庭单笔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70万元,累计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同时,取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间隔6个月的时间间隔要求。只要是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次部分政策的调整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所以这次首次推出直系亲属提取互助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所需资金,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提取后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缴存余额不少于月缴存额的6倍。

  同时,本次政策调整还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优化。在按年提取冲还商贷的基础上,增加按月提取冲还商贷方式,并调整物业服务费提取标准,物业服务费提取标准调整为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月标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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