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路牌并非想摆就能摆的,在城市道路上擅自设置地名标志,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执法部门有权要求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改正的,将对其立案查处。
H记者 施妍
本报讯 “我在上海很想你”“我在长沙想念你”……最近,一系列“想你”路牌最近在全国各地掀起打卡热潮。眼下,这股“浪漫风”也吹到了长兴,一块写有“我在长兴很想你”的网红路牌一亮相,就吸引了不少市民的关注。不过由于涉嫌违法,路牌现身不足一天,就被喊停了。
近日,市民小杨晒出了一张在长兴县九汇城商场门前道板上拍摄的打卡照。通过照片记者看到,路牌上清晰地写着“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长兴”,并明确标有“东、西”方向指示,下方还印有“恒太九汇城”的字样。从外形看,这块路牌与道路上的路牌相似,都是蓝底白字。
“路牌的一面写着‘我在长兴很想你’,另一面则写着‘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长兴’,之前我在网上也刷到过这样的网红路牌,觉得很新鲜,就特意赶过去拍了照。”小杨告诉记者,第二天她朋友根据她提供的地址赶过去拍照的时候,却发现路牌已经消失不见了。
原来,该网红路牌已在执法部门的要求下,被业主自行拆除了。
随后,记者来到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雉城中队了解情况,负责处理此事的副中队长潘佳宁告诉记者,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假乱真的网红路牌不仅不能承担指位功能,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导和混乱。这块路牌是商场物业为了吸引人气,自行找广告公司定制的。其行为已违反《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擅自设置地名标志,因此他们已依法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也已自行拆除了该路牌。
在此,综合执法部门也想给市民提个醒,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遮盖、损毁或者擅自设置、移动、拆除地名标志。因施工等原因确需移动、拆除地名标志的,应当事先征得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同意,并在施工结束前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所以,网红路牌并非想摆就能摆的,在城市道路上擅自设置地名标志,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执法部门有权要求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改正的,将对其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