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翔
本报讯 我市日前发布了8起冷链物防“迎春行动”违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均发生在全市冷链物防“迎春行动”期间。此前,我市部署开展了冷链物防“迎春行动”,通过查源头、查冷库、查大户、查小店、查水果、查冻品、核数据的“六查一核”,有效保障市民的舌尖安全。
进口水果是不少市民的“心头好”,然而,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旧馆3家水果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当事人现场均无法提供进口水果供货商资质、进口水果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等“三证一码”相关材料,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书面警告处理。之后,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整改到位。随后,南浔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3家水果店当事人各处罚款10000元。
除了进口水果,进口农产品入湖也需“三证一码”。然而德清县乾元镇长桥农贸市场内的某农产品经营部,为躲避监管将1袋进口冷冻猪舌和2袋冻猪整肚拆除外包装箱,使用塑料袋包装。当面对执法人员检查时,现场无法提供上述两种食品的“三证一码”等相关材料,同时经营预包装食品未办理登记备案。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并对产品予以查封。随后,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没收当事人的进口冻猪整肚10公斤,并处罚款10200元。
“我们此次公布典型案例,就是希望通过强化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取得‘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此次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61人次,检查冷链和进口水果经营场所2489家次,发现问题261个,全部实现闭环整改。立案查处29起,其中21起案件依法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对8家经营主体依法处以罚款共计7.58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