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熠烨
本报讯 昨天上午,在《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召开后,我市即刻召开续会,就下阶段推动《条例》实施进行专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讲话。
孙贤龙指出,湖州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全市上下要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新目标新定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进一步强化宣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切实将加强《条例》宣贯体现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擦亮“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品牌。
孙贤龙强调,要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进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全市上下要树牢生态文明理念,按照市党代会确定的“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的目标任务,切实将《条例》宣贯与今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下定决心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创造和放大湖州经验成效,持续深化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齐心协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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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贤龙强调,要共同努力,推动《条例》宣贯走在全省前列、创造好的经验。全市上下要切实将抓好学习宣传和普法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结合8·15生态文明日等时机,不断强化公众参与,迅速掀起学习宣贯热潮,全面提升社会知晓率;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强化系统思维,逐步建立完善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和协同治理机制,确保将《条例》转化为具体措施办法。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调研,围绕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开展“回头看”,全力打造与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相匹配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要加强监督,在推动贯彻落实的同时,发现好的经验、找出问题短板,实现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良性互动;要发动代表,充分运用数字化场景,进一步促进法规落地见效,为奋力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提供重要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