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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独唱”走向“大合唱”

德清警企携手共织交通安全网

  记者  丰宇 

  本报讯  “小伙子,骑电瓶车一定要把头盔戴好。”“装运货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超高超载,安全最重要。”……近日,在浙江泰普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门口,企业志愿者身穿红马甲、手挥小红旗,对下班骑电瓶车回家的同事,以及装运货物的货车司机进行耐心劝导。

  据企业安保科负责人介绍,企业厂区内约有员工5000人,约三分之一员工使用电瓶车作为交通工具,通过企业志愿者在门口执勤,对违规行为加以劝导和记录,目前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头几天还有违规记录,现在半个多月了,已经没人违规。”他说。

  据了解,“泰普森”位于该县阜溪街道,在建设过程中,辖区面临工地多、人流量大、大货车来往频繁等问题,交通环境较为复杂。近年来,该县交警大队通过研究后发现,企业自治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如果能优化企业门口的交安设施,再日常加强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不仅能够节省警力,还能有效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德清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指导员陈昊表示。

  于是,“守门行动”一经推出,就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各企业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在企业门口设置交通安全检查员,检查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员和乘车人佩戴头盔情况。在专门组建的平安联络微信群内,各企业比学赶超,纷纷晒图亮做法。其中,浙江明贺钢管有限公司设立了一笔员工交通安全考核基金,每月投入3万余元对员工出行安全进行月度考核。

  今年以来,德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警企携手,协同共治,全力打造“交通安全警企共建2+3”模式。据悉,“交通安全警企共建2+3”模式主要包括由企业做好员工、车辆源头管理工作,并设立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场地,警方则负责安全法制教育、加强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以及重大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目前,该模式已在该县的“泰普森”和“明贺钢管”两家规上企业完成试点,并取得明显成效。

  在试点建设过程中,除了请交警定期去企业开展安全宣教,“明贺钢管”还专门建立了一间交治站宣教室。“平时,企业会经常组织安全员和保安督查员工交通安全守法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者,就会带入交治站进行宣教。”据介绍,目前企业员工的受宣教率达90%以上。

  “交通安全警企共建‘2+3’模式让交通管理从‘独唱’走向‘大合唱’,接下来,我们将在该县范围内持续推进这一模式,推动‘守门行动’一企业一方案全部落地到位。”德清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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