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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先行区目标,树立“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观念,围绕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以规范为导向,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立项机制,明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目录化管理实现100%覆盖。各地各部门编制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应在每年第一季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湖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有关决策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应当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依法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社会风险评估。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决策后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以合法为底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动议、起草、调研、评估、论证、审核、审议、公布等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严控发文数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既有政策文件的衔接和协调,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二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细化审核要点、统一审核标准、强化审核责任,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建立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不健全、落实审核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多发单位的通报等制度。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区县政府及其部门、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所属各部门、所辖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严格审查,有错必纠。

  以质量为基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推广“非接触式”执法、“说理式”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编制、报送和公开制度。二是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农业生产、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保障、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网络经济等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三是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落细。构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全流程闭环。推进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体系建设,设立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建立健全市县乡一体化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平台,全力推进实际应用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化市、区县、乡镇(街道)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向执法全链条拓展、向乡镇基层延伸,实现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

  以改革为抓手,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一是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推动成立依法治镇(街)委员会,推动司法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全覆盖,开启全面依法治镇(街)新局面。进一步强化对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等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为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装上“安全阀”。二是统筹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加快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以基层治理“一件事”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条”的专业优势和“块”的综合优势,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协同联动。整合社会治理信息资源,打造集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治理事件处置、社会风险分析研判、风险识别和管控、应急指挥协调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三是纵深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实施《湖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优化配套制度,强化行政执行,不断健全法治建设“以村促乡、以乡带村、一体推进”机制。推广“乡贤参事会”“两山议事会”“社区共建理事会”等做法,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

  以能力为核心,加大法治人才培育力度。一是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发挥司法所在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中的作用,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按照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政府建设队伍。二是探索法治人才定向培养。在湖州师范学院设立“沈家本法学院”,引进高层次法学专业教师,试点开设法治人才定向班、委培班等,加强政府法务、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三是完善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机制。在确保全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持续达到100%的基础上,鼓励探索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新模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绩效评价机制,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履职激励机制,推动全市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以责任为依托,完善法治政府推进机制。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各地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切实承担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并抓实抓好。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推动。二是加大法治考评力度。逐步提高法治建设在区县、部门综合考核中的比重。进一步健全法治湖州(法治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升级版。三是积极培育品牌项目。以沈家本法治文化的传承发扬为龙头,探索、培育、总结一批具有特色、可推广的法治政府建设品牌,建设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街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擦亮“家本故里、法治湖州”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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