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宏源
本报讯 6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20年以来湖州环境资源司法审查报告,介绍了环境资源司法协同中心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法院审判执行的全领域、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探索“1+1+1”工作模式,构建生态共治共享大格局,打造环境资源司法治理“湖州模式”。2020年至202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764件,审结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6件,依法判决被告人承担损害赔偿金1070万余元,审查涉环境资源行政非诉案件648件,准予执行626件,准予执行率为96.6%。
“我们坚持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探索‘绿色司法保护体系+环境资源司法协同中心+基层环境治理队伍’工作架构,搭建生态司法保护新模式。同时,作为全省唯一一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以专业化审判、标准化管控、多元化修复、数智化赋能,创新裁判执行方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霞介绍。
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建立全国首个环境资源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并实现各区县全覆盖,出台中心运行规程和协作意见,成员单位由“公检法+涉生态环境行政职能部门”组成的“3+N”动态方阵,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前端纠纷预防化解、中端行政执法司法协同协作、后端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开展信息共享、纠纷共调、资源共用、人员共训、生态共护等八个方面配合协作。运行以来,已化解环境资源类纠纷175件,开展相关工作协同500余次。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抓实能力提升、创新制度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理论实际相结合,推动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更深层次合作,共同擘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最美图景。”周文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