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艳琦
张磊和陈芳曾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不久,女儿朵朵出生。初为父母的喜悦,让这个小家庭充满温馨。然而,生活中的柴米油盐、观念分歧逐渐累积,2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仅仅2年时间,这段婚姻便难以维系,最终走向破裂。
离婚时,双方约定朵朵由张磊直接抚养。起初,朵朵还会问起妈妈为什么不来看自己,张磊总是耐心安抚。可随着时间推移,陈芳仿佛彻底消失在朵朵的世界里,不仅没有一通电话、一次探望,更是10多年来从未支付过一分抚养费。
如今,朵朵已经成长为一名初中生,学习上需要购买各类辅导资料、参加兴趣班,生活开销也不断增加,张磊决定为女儿争取应得的抚养费。但由于时间太久,当初的离婚判决书早已不知去向,也记不清离婚时是否就抚养费问题达成过具体约定,这让他陷入了迷茫。
近日,张磊找到本报“法律帮帮团”栏目向律师求助,咨询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
律师解读:
浙江常益律师事务所
林淡秋律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负担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且子女在必要时有权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清晰表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除,陈芳作为未直接抚养朵朵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有明确标准,有固定收入者,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20% 到30%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特殊情况还可适当调整。
本案中,张磊首先应解决离婚凭证缺失的问题。由于他是通过诉讼离婚,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原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向工作人员详细说明离婚时间、双方姓名等关键信息,申请查询并复印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加盖法院档案查询专用章后,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次,在证据收集方面,张磊要整理好朵朵生活费用的支出凭证,像学费缴纳收据、兴趣班报名发票、日常购买衣物食品的消费记录等,这些能直观体现孩子的生活成本。同时,积极获取陈芳的收入证明,若陈芳有工作单位,可尝试通过合法途径从其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若陈芳从事个体经营等,可收集其经营相关的收入线索。
最后,如果与陈芳沟通协商无果,张磊应以朵朵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充足的材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朵朵的合法权益,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应有的经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