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邵丹红
本报讯 市民李先生近日在市民服务中心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成功办结全市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房首付”与“存量房资金监管”贷款组合业务。这标志着自6月1日《湖州市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施行以来,公积金政策与存量房交易流程的创新融合首次落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传统二手房首付提取业务中,购房人需先行自筹资金完成首付款支付,待产权过户后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实施后,购房人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将“先付后提”调整为“即取即付”,从源头上减轻购房人首付资金垫付难题。
与此同时,存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也实现关键突破,以往卖方需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今通过资金监管新模式,卖方无需提前还贷即可完成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在提高交易安全性的同时,还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