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艳琦
本报讯 “很多老年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扫码,电动自行车充电不方便,希望检察机关能督促完善多元化充电方式,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日前,参加南浔区检察院召开的公开听证会时,群众代表、頔塘府的居民江先生表示。
今年4月,南浔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平台显示的一条线索,反映辖区内部分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充电设施仅能扫码充电,不能刷卡或者投币充电,影响老年人出行。获悉线索后,该院迅速行动,通过走访小区、询问居民、查阅相关规范标准,对全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充电设施开展调查。
检察官经调查走访发现,南浔区部分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虽设有扫码和刷卡充电2种付费充电方式,但实际上仅能手机扫码支付,刷卡充电功能无法使用,这一现状导致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面临充电难困境。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此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等,既不符合无障碍设施适老化建设要求,也损害了老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存在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风险。为此,该院就是否需要制发检察建议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6月11日,听证会在南浔镇浔溪人大代表联络站“共联检察”工作室召开,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行政机关、物业代表、建设单位及群众代表共同参加。“希望检察机关能持续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推动建立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适老化建设标准,探索‘扫码+投币+人工服务’多元充电模式,同步开展老年人智能设备使用公益课堂,从‘硬设施’和‘软服务’两方面提升充停场所适老化水平,让老年人在‘数字时代’不掉队。”参与听证的南浔镇百间楼社区党总支书记陈明海说。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向南浔区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并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情况。目前已督促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运营协议,加快启动充电设施刷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