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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行骗 男子竟购买假警服冒充警察

民警:网上购买警务用品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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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记者 俞黎新   

  本报讯 朋友圈伪造“警察”身份获取网友信任,继而实施诈骗,骗取钱财,这样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

  近日,安吉一司机朱某(化名)来到安吉县公安局灵峰派出所,他想求证“警察”李某的身份真伪。据朱某回忆,李某是他们滴滴司机群里的一位司机,自称是灵峰派出所的“警察”。8月13日,李某在群内发布一条“孩子生病住院,自己忘带工资卡”的信息,向群内5名司机借钱,共计4000元。

  第二天,李某又称孩子病情加重,急需8万元治疗费,又继续向群内车主借钱。朱某察觉到异常,故而想到派出所求证。让朱某惊讶的是,派出所调查后发现,这位“警察”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原来,7月中旬,李某在网上看到“安吉景区特惠门票出售”的信息后,看到了“财路”便心生歹念。他虚构妻子是政府单位工作人员,手上有一批“安吉旅游一卡通”,想要低价出售,把信息发至各小区业主群内,称凭借此卡可以畅游安吉各大景区。

  为了不被怀疑,李某从网上购买一整套假警服,平时经常在朋友圈内发布一些警服照片,转发一些公安反诈宣传等信息,为的就是伪造警察的身份,获取大家的信任。

  李某披上“警察”的外衣,群内很多业主纷纷表示想要购买此卡。一开始,购买门票的业主想要去景点,李某为了不让自己暴露,便自费购买门票供业主游玩。但后来,因为购买的业主越来越多,李某的经济实力不足,便以快递物流延误等理由延迟交付时间。业主们觉得蹊跷随即报警。接到报警后,安吉警方已将李某抓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如果私人从网上购买警务用品,会受到法律的惩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冒充警察构成招摇撞骗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群众如果发现可疑情况,可致电110询问对方的警官号、姓名、具体部门进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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