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良 于佳秋
土地是乡村振兴的核心资源,是乡村一切生产要素的基石。为有效破解土地低效利用、空间布局无序、耕地碎片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难题,促进耕地保护和集约利用,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浙江省先行先试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计划,并获得自然资源部的高度肯定。随着《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下发,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从前期探索进入到具体实施阶段。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内在机理。新时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的综合整治,是从单一的土地整治走向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修复的综合整治,通过技术手段改变村庄内部“生活”“生产”“生态”空间,盘活乡村人口、产业、土地等关键要素协调发展。在农用地整理上,改良耕地土壤质量,完善农用设施,做到集中连片管理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在建设用地整治上,完善水电路网、文体卫养老等基础设施,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在生态保护上,强化生态功能,美化生态环境,稳定生态系统。随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乡村的生产增值、就业吸引、生态保护等功能显著增强,产业的带动推动农业由高产向高质转型,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新的增长点。
乡村振兴驱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机制。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体现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各个方面,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优化乡村用地格局,对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用地进行集约保障,助推实现乡村振兴。在乡村转型过程中,耕地撂荒、人增地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频发,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创造了现实需求。而乡村振兴战略的最终目的是系统构建多要素协调发展的新体系,合理配置乡村发展内部外部要素,促进乡村顺利转型和城乡融合发展。随着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传统的乡村发展格局逐步转变,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土地整治模式由单一走向综合,整治空间由局部走向全域,最终实现土地整治提质增效和拓深扩面的成效。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路径。坚持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应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统筹利用全域资源、盘活闲置土地价值,确保整治项目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为更好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前,做好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衔接。在整治项目的选址上,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规划和安排,切实从土地利用率不够高、耕地细碎化、乡村风貌退化等问题着手寻找突破点。同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会打破原有利益格局,应从全局出发,保障好相关利益者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
优化政策供给,促进精准施策。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精准施策,优化政策供给,有效激活乡村“沉睡”资产。一方面,创新规划用地指标使用制度,出台闲置宅基地退出奖励机制,将零星耕地和建设用地纳入后备资源库,逐步实现与周边耕地或建设用地连片使用。探索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保障区域内指标不突破的情况下,实施跨区域调剂结余指标;另一方面,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创新土地整治收益分配机制。社会资金的引入不仅能减轻财政压力,还能使群众真正参与到土地整治项目中,成为项目的监督者和获益者。
做好资源整合,实现多元目标。一是针对土地细碎化问题,做好统筹谋划。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用地规模化经营,通过构建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渠道投资体系,破除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壁垒,使土地流转成为农民能够长效增收的重要动能。二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做好村庄整治工作。通过撤并、更新等手段,有序推进节点中心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改造,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三是按照生命共同体理念,将生态修复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范围,使其成为推动乡村绿色发展、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创新整治体系,实施分区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生态系统的重构,为更好保护生态环境,降低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的压力,可分区开展土地整治生态工程。如平原地区重点在农业领域进行生态化建设。应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破除以往的“工程思维”,在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工程的全过程融入生态保护理念。同时,利用浙江省各地的乡土植物建立农田防护林,在保障基本农田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丘陵山区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在全域土地整治过程中要注意矿山边坡的生态修复、截排水系统的建设、矿地连片复垦等工程,为更好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单位系长兴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