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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区合伙人”赋能社区运营

  湖东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今年以来,湖东街道深化现代社区“强社惠民”集成改革,全市首推“社区合伙人”制度。通过抱团成立“强社惠民”公司,整合闲置公共空间资源,探索租赁和联营模式招募“社区合伙人”项目,以“多方共赢强社、多方共赢惠民”努力实现社区运营自平衡、功能再完善、服务再提升。目前,已招募项目12个,预计每年为社区集体增收60余万元,惠及居民1.5万人。

  针对辖区内社区公共空间闲置、中心场地利用率低、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少等问题,社区按照“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主体归属清”要求,将辖区内闲置土地、仓库、办公楼等闲置资源信息记录成册,累计排摸所辖17个社区73处闲置用房共计2.3万平方米,同时修缮场地设施,完善场地功能,为盘活资产做全准备。

  采取“国企+社区”合营模式,由湖东街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联合东柿社区居委会、东南湾社区居委会、大升社区居委会、富田家园社区居委会,成立全区首家“强社惠民”公司——湖州吴兴强惠乐居有限责任公司,全面承接社区空间资源盘活和运营管理,全程管理“合伙人”项目,负责效益把控、全过程风控、法务财务监督审计等方面指导与监督。

  围绕资源、商企、人才、公益四大“合伙人”类型招募项目。资源型合伙人即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优质资源导入社区,引入多元主体合伙入驻服务。商企型合伙人即通过引进“惠民”属性市场主体,以市场化和公益化相结合的形式合作运营。如章家埭社区“百姓健身房”项目引进健身团队,收益与强社公司五五分成;人才型合伙人即为创业人才及团队提供综合服务孵化平台,推动优质人才创业项目落地开花;公益型合伙人即挖掘社区工匠、能人和热心群众,建立公益服务队伍,打造社区服务与治理共同体。

  出台《湖东街道强社公司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建立“合伙人”项目“准入—监测—退出”闭环管控机制。项目实施前,由社区党组织联合“强社惠民”公司、业委会、居民代表等召开评审会议,并公开征求居民意见,通过后再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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