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邱 瑭
本报讯 在吴兴区检察院的协调下,诈骗案被害人余女士日前拿到了部分被骗钱款,剩余款项将按计划由被执行人茹某分期偿还。这得益于当地法检两院联合创建的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案件分期履行联动机制。
该案源于一起多年前的诈骗案。茹某以恋爱为名,谎称生意需资金周转,骗取包括余女士在内的3名女性共计19万余元。2019年7月,茹某被吴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需退赔违法所得。刑满释放后,茹某因财产不足未能按期履行。
去年,法院立案执行时发现茹某财产无法一次性清偿全部款项,但具备分期履行能力。经法院与检察院共同研判,并征得被害人同意后,制定了分期履行方案。目前,茹某已按期履行近8万元,被害人损失正逐步挽回。
吴兴区检察院检察官卢敏强介绍,传统强制执行方式虽能查封、冻结财产,但可能限制被执行人生产能力,甚至导致其消极对抗,反而不利于被害人挽损。对此,吴兴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创建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案件分期履行联动机制,加强审判执行与法律监督的联动,提升财产刑执行效率,形成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协同合力。新机制允许信用较好、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签订承诺书、拟定执行计划、确定第三方保证人进行分期履行。如其按期足额履行,可依法解除失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