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夫
“送饭到校”是一件很有情又有味的事。无论是家里姊妹送来或是爷爷奶奶有时是父母亲自送来,总像是一种礼遇。在乡村生活中一惯被忽视的哪个娃崽,这回俨然一份仪式,不但被大人记起,还慎重其事。这种“被重视”的感觉,温暖着年少的成长岁月。
一般是天气特别糟糕。记得在红卫小学读书时,遭遇下大雪的冬天,地面严重结冰。因是村小学,孩子午间要回家吃饭,但没有支钉雨鞋,路上很容易摔倒,不慎会滑进水沟乃至河里。而午饭后回校时间往往很迟,有些条件允许的家庭,就开始给娃崽送饭。一般是这样的场景:小学南北相向的两排平房,长长廊檐能看到冰溜子垂下,一个又一个孩子不时伸头张望。每到哪位家里的大人拎着篮子出现在或东、或北、或西、或西南哪条泥路这头,娃崽们就会大呼小叫,其中的哪位喜滋滋脸上红扑扑,早早到操场接上家人送来的布包——包裹的大小两只碗,一上一下扣着。家人转身,一把油纸伞撑开风雪中离去。学生娃捧着尚有余温的饭碗在书桌上揭结,掀开上面的罩碗,就“现宝”了:饭上一般都是素菜,青菜萝卜茄子豇豆之类,偶有一两块鸡肉或是猪肉,围观的孩子们看着眼睛发直、嘴角抿紧,然后就听得有孩子“哇塞哇塞”地起哄或是赞叹。同学桂琴是个胖女娃,很能吃,每次大碗的饭堆得老高,还按得紧实,且常有肉。但她是因为节俭还是因为有意高调?反正片肉每次都剩下碗里,放学后带回去。因成绩不太好,故每次她的饭送来,男娃们都在室外带着奚落又取笑的声调喊着“刘桂琴的狗钵子送来喽刘桂琴的狗钵子送来喽——”,她也不生气。反正,每个享受送饭待遇的同学,罩碗掀开时其他候饭者都会争相探看,仿佛揭开一次次谜底,这谜底就是这位同学家的伙食质量,也就是这家人家贫富的一个表征。由是每次家人送饭来,总会想办法将这碗饭的菜蔬搞得长脸一点。懂事的孩子,我猜想刘桂琴将片肉留下,带回去是返给家里大人吃。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即便是富庶的杭嘉湖地区,大家日子也过得紧巴。有些特别恶劣天气里,午间偶等大人送饭的孩子,发现素菜里还加了荷包蛋,他(她)在课桌位置上的独享,常常吃得很“香”,卖力而夸张,而且很快爱上了这种“送饭”。有时哪怕天气并不太恶劣,广播也未预报当日要刮大风下大雨,他(她)早上出门前就要求大人,午间给自己送饭。我也很羡慕这种“送饭”。特别因父亲是本校的老师,午间都回家吃的,遇着坏天气,我就想赖在学校等他返校给我带一次。父亲从未满足我这份小心愿,是他没意识到还是“不要惯着孩子”做派使然?只记得有次下大雨,上午第四节课结束了还要继续听写字测试,我终于等到了唯一一次送饭,是同校高年级的大姐帮带来的。也没有特别的好菜,而且,因父亲是学校有名的威严老师、大姐又是本校高年级学生,故没有同学“关注”更遑论起哄,探看揭罩碗后的谜底。却虽没有窘迫,却吃得也索然无味。
初中在观音桥中学读,初二下学期开始住校时,弟弟就担起了给我每周送米、送菜的任务。半蛇皮袋的米,吃上个把月,菜,装在从外婆家讨来的空玻璃罐里。满满的,多是时令的黄豆,有时伴着炒大头菜。初三上学期,春上来有腊肉,母亲切好小条块状,也是满满的,每罐可吃上一周。腊肉腌制又晾晒过,取用蒸饭后,一般不会生蛆,味道自是极好的。到1986年9月去南部山乡和平中学读文科班时,已弃学在家从事农业劳动的弟弟,仍为我担起了送物品的任务,主要是米,偶也带些咸菜烧肉,秋冬后还捎带一些地里收上的番薯,及衣物。我后来幸会地考入高校,离不开家人特别是弟弟数十里山道漫漫,为我送米送菜送生活物品的功劳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