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超
本报讯 湖城碧波苑小区居民近日来电反映,该小区内有一处二手家电回收点,门前经常污水横溢,导致绿化裸露,希望有关部门能将之取缔。
上周,记者前往碧波苑小区进行情况核实,在该小区的182幢旁,记者找到了居民所反映的这处二手家电回收点。记者看到,在182幢居民楼最东侧的一处车库门前张贴有一张“家电”字样的广告牌,现场大门紧闭,楼前的空地上堆放着数台柜式空调和冰箱。
居民说,去年7月,他曾向物业公司反映过这个问题,当时物业公司答复称,污水就是来自这家二手家电回收点。记者在现场看到,裸露的绿化带内确实存在污水残留,像墨水一样,黑漆漆的。那么,这些污水是否如居民所说,是这处二手家电回收点产生的呢?记者向小区所在的碧浪湖社区进行了求证。
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处二手家电回收点在小区内存在已经有10多年了,污水是居民沈先生冲洗废旧家电产生的,对此,他们已经跟沈先生做了几次思想工作,但是依旧反反复复,效果甚微。
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记者见到了二手家电回收点的经营者沈先生,他向记者解释道,车库是他自己的,平时就临时堆放下回收过来的家电,隔天就会转运到其他地方,他承认,地上的污水是他冲洗家电时产生的。
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朝阳中队的一位执法人员闻讯赶来,他向记者坦言,他们曾对这处二手家电回收点污水排放开出过罚单,要求其整改。
像沈先生这样私自改变车库用途的行为,相关部门允许吗?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一名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答复记者,他们这边没有收到过沈先生的任何申请材料提交,对于这件事情,他们也曾向社区和执法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截至记者发稿前,社区已经介入处理,碧浪湖社区党委书记毛艳表示,他们已经与沈先生协商成功,对方答应会尽快把回收的二手家电转移,把门前清理干净,保证不会再出现污水外流的情况。那么,沈先生的这次承诺,究竟会不会兑现?如果情况再次反弹,社区和执法上又会如何跟进?记者也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