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记者 施妍
本报讯 菌菇美味,是很多人的心头好。但菌菇大多采用菌糠种植,而随意丢弃菌糠和菌渣,不仅影响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也是违法的。近日,德清一农户就因随意弃置农业废弃物,收到了执法部门的罚单。这也是德清县综合执法局乾元中队办理的该县首例该领域案件。
“近日,我们队员巡查至恒星村时发现,道路和田野旁的沟渠中堆放着大量被废弃农膜包裹的菌渣。”德清县综合执法局乾元综合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告诉记者,经调查,他们发现这是附近平菇种植户陈某所为。
现场,执法人员对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清理。此后,执法队员又再次来到现场,发现当事人并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清理。依据《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督促其完成后续清理。
“作为种植户,要在做好菌糠、菌渣、废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的处理及利用的同时,维护好种植场地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在查处该案例后,执法人员表示,接下来他们会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执法保障,也希望广大种植户能够引起重视,共同呵护美丽田园。
“蓝朋友”小课堂:
《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第十六条明确,禁止将秸秆、食用菌菌糠和菌渣以及废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倾倒或者弃留在水库、河道、沟渠中。
违者,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将秸秆、食用菌菌糠和菌渣、废农膜随意倾倒或者弃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清除,可以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代为清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