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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奔波三月

只为解开困扰9年的烦“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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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记者 王艳琦 通讯员 钱聪

  “这段时间,检察官为我东奔西跑,我拿到了应有的补偿,心里轻松多了。湖州的检察官靠谱,我以后还是继续留在湖州打工。”近日,在送达终结审查决定书时,老郝这样对承办检察官说。

  7000多元小标的的案子,却是困扰河南来湖务工人员老郝9年多的烦“薪”事。事情还要从2011年3月开始说起。当时,老郝经黄某招聘就职于某公司,并先后被派遣到长兴县2家单位当保安。

  两年时间平静地过去,正当老郝习惯了在湖州的工作与生活时,却毫无征兆地接到了解聘通知。带着不解与愤怒,老郝找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原先就职的公司并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老郝不服,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该公司支付老郝经济补偿金、工资和节假日加班费合计7226.55元,并为老郝补办社保手续。老郝申请执行时,才发现这家公司已经注销,致执行无果。

  2019年10月,老郝偶然间发现,招聘他入职的黄某名片上印有两家公司的名称。原公司已经注销了,那可以告另一家公司吗?于是,老郝又就另一家公司提起劳动仲裁及起诉,但都未获得支持。

  9年多的诉讼信访,让老郝无法安心工作,心理、经济上的负担让老郝终日愁容满面。前些日子,老郝向湖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调阅了法院卷宗、相关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等材料,询问了各方当事人,经审查认为,法院系列裁判并无不当。

  “但是这样的结果,老郝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护,看来我们还得继续调查下去。”为此,检察官又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发现两家公司在财务、人员等方面均有混同,两公司实质上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为此,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将另一家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但检察官为老郝设身处地考虑了良久,觉得对于老郝来说,帮助他实质性解决问题,尽快了结这一波三折的诉讼,拿到补偿款才是老郝最想得到的结果。因两家公司均未开通社保账户,对无法补缴社保的损失,提出由现存的公司予以适当补偿的方案,得到老郝的认可。

  经过检察官3个月的调查和协调,老郝终于拿到了迟到9年的补偿款,湖州市检察院依法作出终结审查决定。案子标的虽然很小,却是当事人老郝天大的烦“薪”事。“对于民事监督案件,我们通过充分调查核实、释法说理等方式推进民事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湖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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